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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组建,于1995年9月18日成立。上海仲裁委员会遵循中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本会规则,独立、公正、及时地受理并仲裁解决发生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上海仲裁委员会由15名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知名人士组成。上海仲裁委员会已聘任仲裁员53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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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板:   ●如果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其他协议中约定将争议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条款的规范写法是:“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上海仲裁委员会从2005年2月22日起启用新办公场所。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大厦23楼邮政编码:200041总机:021-52920022咨询电话:021-52921235传真:52920980网址:www.accsh.org电子邮件:shac.accsh.org | 
本会召开第四届委员会仲裁员授聘大会
    十一月十五日上午,本会第四届委员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友谊厅召开……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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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正出席第四届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授聘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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