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1月3日下午,由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和本会共同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协办的“国际商事仲裁论坛”在上海市律师协会报告厅举行。国际商会仲裁院罗伯特?布莱纳主席、上海市律师协会吕红兵会长、本会乔宪志主任、王祖德、汪康武副主任出席了论坛。还有国际商会仲裁院亚太地区代表龙秋方女士、上海市律师协会万恩标秘书长、本会霍正美副秘书长出席。
论坛由王祖德副主任主持。布莱纳主席、吕红兵会长和乔宪志主任分别致辞。布莱纳主席在论坛上介绍了国际商会仲裁院的机构概况和仲裁规则,并在演讲中对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汪康武副主任向与会者介绍了本会的基本情况及仲裁规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席建声法官以“中国仲裁保全制度和裁决的执行”为题作了演讲。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戴岚娜律师演讲的题目是“ICC的相关时限规定和裁决的执行”。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博士的“国际商事仲裁的新展望”演讲的一些观点引起了布莱纳主席的关注和兴趣。出席本次论坛的有中外律师、在沪外资企业法律顾问以及法学院校教授、研究生等近百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