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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三日,2007年华东仲裁工作座谈会在镇江召开,南京、济南、青岛、无锡、上海、镇江、烟台、淄博、潍坊、东营、济宁、威海、德州、临沂、枣庄、泰安、日照、莱芜、聊城、苏州、徐州、常州、扬州、南通、淮安、盐城、泰州、宿迁等28家仲裁机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镇江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江里程先生出席了座谈会并致欢迎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袁诗鸣处长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由华东仲裁机构协调召集人、本会乔宪志主任主持。乔宪志主任首先传达了2007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纪要。济南仲裁委员会张参平副主任、南京仲裁委员会王有信副主任、淄博仲裁委员会刘强主任分别传达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卢云华司长在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上关于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和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三个讲话精神。乔宪志主任还作了“华东片区仲裁机构2006年发展工作情况及2007年发展工作初步打算”的报告。烟台、淄博、镇江、泰州仲裁委员会介绍了各自的仲裁发展工作的经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袁诗鸣处长针对华东仲裁机构的情况,在讲话中提出了贯彻好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具体意见。本会王祖德副主任出席了会议,并就华东仲裁机构内部刊物及2007年华东仲裁论坛的工作向与会代表作了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