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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3日,本会松江国际仲裁中心受理了成立以来的第一件案件。这是一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时到仲裁中心来要求仲裁的案件。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了申请仲裁的补充协议,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同时选定吴家驹仲裁员担任本案仲裁员进行仲裁。仲裁中心随即开庭,经仲裁庭斡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请求仲裁庭依据协议制作裁决书。一件争议标的金额910万元的案件,从签订补充协议到送达裁决书,仅用一天时间就结案了。双方当事人不无感慨地说:“仲裁,真是解决经济争议的快车道啊!”
另,本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进入2006年以来也已受理了2起案件,总争议金额近4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