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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仲裁路铸就“和”风采——感受长沙仲裁
2006年5月16日

  近年来,长沙以惊人的速度在不断长高、长大,在不断变新、变美,“一江两岸,西文东市,六桥三环,山水洲城”,一派欣欣向荣,一派和谐辉煌,每个长沙人无不为这座古城的嬗变而骄傲而自豪。

  作为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正值10年风华的长沙仲裁也成为了长沙巨变的一块基石:十年来,长沙仲裁委员会以“独立、公正、高效、廉洁、和谐”为宗旨,出色地仲裁了数千件经济案件,积极推动了长沙仲裁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十年来,长沙仲裁委员会倾心打造“和”文化,在仲裁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和”品牌,并不断与时俱进、勇于探索、追求卓越,铸就了长沙仲裁“和”风采。

  7月4日,经历10年风雨的长沙仲裁委员会终于告别了租用办公房的历史,搬进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新居——十分现代化的长沙顺天国际财富中心的20层,向党的84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10年前,几个人几条“枪”在几间简陋的办公室里,开始了长沙仲裁委的初创工作。那时,一年受理几起案件。到2004年,该委受理案件400多起,涉案标的4亿多元。今年更是形势喜人,仅1-6月份受案达300多起,涉案标的达5亿多元。这不由得令每个熟悉长沙仲裁的人心生感慨。作为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长沙仲裁正在飞速发展!

  问渠哪得清如许?长沙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黄幼园告诉笔者:“这是我们多年来推行仲裁制度、融入市场经济、建设‘和文化’的结果。”

  和为贵

  走进长沙仲裁委的新办公楼,首先进入视线的是一个代表权威和公平的石方鼎和镶嵌在地板上一个隶书体的巨大“和”字。“这两样东西代表的就是我们仲裁的最大特点,”长沙仲裁委秘书长黄幼园告诉笔者,“对薄公堂曾经是中国老百姓解决纠纷寻找裁判的惟一方式,但是中国人几千年的文化却又使得他们是最不愿意打官司,而一般的解决方式又往往不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这种始于欧洲的裁判制度却能很好地符合中国人的这种心态。人们可以自行协商选择仲裁机构、时间、地点和方式,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仲裁员,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仲裁体现的就是‘和为贵’的思想。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公开审理,保护当事入的面子和隐私,大大减少了反目成仇的尴尬局面。”

  少了些庄严肃穆,多了些和谐平等,这是笔者环视长沙仲裁委员办公楼的所感所想。在这里,“和文化”随处可见,充满亲切感的“和”文化墙,透明的仲裁庭,平等的座位间摆满鲜花……仲裁通知书也不似法院开庭受理通知书那般严肃,里面“向贵单位致以敬意”“衷心祝愿贵单位能友好解决”的字眼让人心情平静不少。

  长沙仲裁委“和文化”更主要地体现在了发挥仲裁功能、化解社会矛盾方面。2003年,长沙一家市场因出现延迟交房的违约情形,涉及的业主达100多人,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反反复复几乎剑拔弩张,政府出面协调也未见成效,成为一个社会不稳定因素。最终双方同意通过仲裁解决,长沙仲裁委立即派出仲裁员到该市场现场审理此案,在近一个月时间内调解完108户业主的案件,迅速化解这个矛盾。据统计,2004年长沙仲裁委受理的案件中,有五成以上调解结案。

  效率与公平的完美结合

  在法院打官司,一个案子经常要几个月才审理完毕,有时打完一审还要打二审,打完二审还要申诉提请审判监督。为了有一个结果常常“等到花儿也谢了”,一场官司打下来身心俱疲。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情形下,效率也越来越被重视,不少问题因为拖不起而不了了之。而仲裁“一裁终局”和简便的程序特点,使得审理时限被大大缩短。

  去年4月份的一天,已经是下午4点多临近下班的时间,长沙仲裁委的办公室忽然来了几位急匆匆的客人。他们是湖南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有一个标的1000多万元的借款纠纷希望仲裁,而且事情非常紧急.仲裁委经过研究,认为这起案件可以立即受理。应当事人请求,当晚7点便准时开庭,10点结案。创造了轰动一时的“长沙速度”。而湖南郴州一位上市公司的老总提起当年一起仲裁案件更是感慨万分。当时,这家公司卷入到一起涉及金额上亿元的商业纠纷。而一个月后郴州市政府组织的香港招商会就要开始,香港方面称这家公司不及时解决这起纠纷将不考虑合作问题。该公司连夜找到长沙仲裁委寻求仲裁。长沙仲裁委28天审结了此案。这家上市公司带着裁决书赴港顺利赢得了合作机会。长沙仲裁委受理的案件中在四个月内审结的案件占结案总数的86%。

  很多时候效率与公平难两全,但在长沙仲裁委“和”的理念下,仲裁的质量却没有下降,公平得到了有力保障。目前,长沙仲裁委从经济贸易、法学研究、司法实务及相关行业的高级技术人员、法学专家中聘请了246名仲裁员,包括法学教授、律师、退休法官及具有有关领域高级职称的专家。并在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及商贸、金融、建设领域聘请了64名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了专家委员会对仲裁疑难案件进行咨询论证。这些资深的专家将化繁为简的专业知识、精妙的法理和化解矛盾的智慧融入到裁判中,使当事各方心悦诚服地化干戈为玉帛。而回避制度、仲裁员声明制度、合议制度、审查把关制度、专家论证制度、错案追究制度以及法院的监督也都有效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

  经济领域推广“和文化”

  黄幼园秘书长和笔者说起一个事情,前两年有个加拿大籍的华商来到长沙宁乡县考察投资环境,当时这位华商向陪同他的长沙地方官员问的第一个竟是“长沙有没有仲裁机构?”被问的官员很纳闷,说你为什么不问问我们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方回答,我需要一个公平的能与国际接轨的环境。黄幼园告诉笔者,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90%以上的经济纠纷是通过仲裁来解决,而在我国,这个数字是倒过来的,90%以上通过法院调解和判决。毕竟仲裁在中国只有10年。这也为日后仲裁的发展提供了极其广阔的空间。

  现在,仲裁在民间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还不够,很多本来应该有仲裁深入介入的领域还留有空白。为使仲裁事业在长沙有新的突破,近年来,长沙仲裁委加大了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渗透力度,先后在金融、证券、保险、工矿贸易、房地产、建筑安装、知识产权等行业及长沙高桥市场、长沙高新区、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多个联络处,并在长沙县、望城、浏阳、宁乡和岳麓区建立了办事机构。长沙仲裁委通过这些延伸到各个角落的“触角”积极宣传仲裁的“和文化”,受到当事人的热烈欢迎。2004年受理案件400多起,涉及金额4亿多元,而今年更是飞速发展,上半年就已经受案近400多起,涉案标的5亿多元,成为全国发展较快的仲裁机构之一。

  长沙仲裁委员会的副秘书长蔡新宇还告诉笔者,“我们仲裁机构就是一座灯塔,我们是用我们的光来温暖、吸引、聚集当事人,我们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就是不断给这座灯塔补充能源,包括推行仲裁制度,提高仲裁服务质量等,使它发出更多更大的光芒。”的确,在长沙仲裁委这座“灯塔”光辉的指引下,长沙老百姓的生活离仲裁已经越来越近。不久前,长沙仲裁委刚和房地产协会达成协议,以后老百姓的装修纠纷可以通过仲裁快速解决。社会另一个热点就是多年来令人头疼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交警部门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打官司又很耗时,目前仲裁委又正在和长沙交警部门协商将仲裁引入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并且发展势头很好。

  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说过,在一个民主和谐的社会,行政、司法权力要缩小,国家权力型社会要走向社会权力型社会,这是和谐社会的表现,包括仲裁在内的社会权力是社会发展的方向。对于勇负构建和谐社会重责的长沙仲裁委员会来说,他们将如何以自身发展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和谐发展呢?

  “我们将在提倡亲和仲裁的基础上,以‘管理是基础、质量是核心、发展是关键’为指导思想,抓好仲裁发展工作的突破口,实现推行仲裁制度上一个新台阶;抓好仲裁案件的质量,实现“三率”目标,注重社会效果,实现仲裁水平上一个新台阶;抓好机关管理,创建一流仲裁机构,实现服务、效率上一个新台阶。”秘书长黄幼园谈起未来的发展,于肃穆中透出满腔信心,这是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使然,更是一个仲裁人的坚定信念使然。

作者:胡益虎 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