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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简介
上海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9月18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常设仲裁机构。自成立后,已经裁处了超45,000件案件,涉案争议金额总计近人民币2500亿元。目前,第七届上海仲裁委员会是由15名境内外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刘晓红、范铭超、孙海华、陆春玮、俞涛、叶青、张页、季卫东、周杰、俞卫锋、钱琎、季诺、杨良宜、安娜·曼塔库、芮安牟。 上海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内设立案部、仲裁一部、仲裁二部、仲裁三部和行政部。 上海仲裁委员会新一届(第七届)仲裁员共1784名,其中来自港澳台及外籍仲裁员近400名,分别来自111个国家和地区,可以使用42种语言进行仲裁,覆盖东盟和RCEP所有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77个。仲裁员由国内外法律、经济领域的著名教授、研究员、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律师和在仲裁、审判、经济管理等工作中经验丰富的人士担任。 上海仲裁委员会遵循中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及商业惯例、按照本会规则,独立、公正、专业、高效地仲裁国内或者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是: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金融纠纷(含保险、期货、证券、融资等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含专利、版权、商标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运输纠纷以及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国际工程项目、国际投资和国际技术合作等各类经济纠纷。 上海仲裁委员会竭诚向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 |